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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治发展的进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思想根深蒂固,但是近些年来,程序正义的重要性逐渐显现,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是一项为了保障程序正义的实现而确立的规则。这一规则不但可以规范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式,而且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虽然其在我国确立已有几十年的时间,但是由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这一规则难以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因此确有必要对该规则进行改革。
本文从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部分是对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基础的研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说明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确立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是对域外主要国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法考察,重点介绍了这些国家的优秀做法,总结了域外国家做法对我国的相关启示,例如说应采取相对宽容的原则,要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等。
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进行介绍,其中包括立法现状、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对二者的评析三个要点。虽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了一些规定,但是立法没有对陷阱取证、悬赏取证、测谎取证等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很难进行统一的适用。
第四部分是对如何细化和适用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一些系统化建议。完善和细化该规则应以《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和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为根本依据,进一步设置具体的规定,首先,完善前提保障措施,如完善当事人收集证据保障机制,明确当事人取证权利及方式、完善法官制度和律师制度,强化公民的证据意识等;其次,构建完善的适用体系,如明确该规则具体适用标准、将利益权衡引入其中、构建完善的认定机制、设置非法证据排除的异议程序等;最后,增加一些例外规定。
本文从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部分是对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基础的研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说明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确立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是对域外主要国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法考察,重点介绍了这些国家的优秀做法,总结了域外国家做法对我国的相关启示,例如说应采取相对宽容的原则,要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等。
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进行介绍,其中包括立法现状、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对二者的评析三个要点。虽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了一些规定,但是立法没有对陷阱取证、悬赏取证、测谎取证等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很难进行统一的适用。
第四部分是对如何细化和适用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一些系统化建议。完善和细化该规则应以《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和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为根本依据,进一步设置具体的规定,首先,完善前提保障措施,如完善当事人收集证据保障机制,明确当事人取证权利及方式、完善法官制度和律师制度,强化公民的证据意识等;其次,构建完善的适用体系,如明确该规则具体适用标准、将利益权衡引入其中、构建完善的认定机制、设置非法证据排除的异议程序等;最后,增加一些例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