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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软件产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当今各国无不把软件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软件产业的发展格局是美欧等发达国家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它们牢牢控制着绝大多数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处于劣势。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跨国企业的进入既给我国带来了技术与人才,也把它们的垄断力带到了中国。多年来,虽然我国市场一直在对外开放,但是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却一直没有跟上,造成微软、英特尔、IBM、索尼等跨国知识产权巨头一直在大陆市场随意实施其垄断策略而有恃无恐。它们凭借其知识产权优势,通过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等方式打压民族企业,通过超高定价、捆绑等方式损害中国消费者利益。由于没有专门的反垄断法律,这些行为基本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在国际上,近年来,微软、英特尔等软件巨头一直官司缠身,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根据本国的反托拉斯法先后启动了针对这些跨国巨头的反托拉斯调查,并给与它们严厉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出台有望改变中国反垄断法律制度极不完善这一状况,但仍然远远不够。当前我国政府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一方面要继续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要修改知识产权法,使之更加符合现代化的需要。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执法力度的加强,我国软件产业以及软件市场的竞争秩序都将得到蓬勃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开宗明义的阐明了“软件产业及其市场结构”。笔者对软件产业的概念、软件产业的特征以其出现的滥用市场支配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在第四节中,以腾讯QQ案件为例分析了我国即时通讯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第二章“反垄断法规制软件产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依据”中,笔者着重分析了二个问题:一、软件产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与知识产权的冲突与协调;二、软件市场的调控中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第三章“软件产业反垄断实践中若干问题研究”中,较为深入的讨论了在软件产业所特有的市场结构下影响相关市场界定的因素。在此章的第二节中分析了软件产业中所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表现,并在前述的基础上提出:为规制软件产业中的滥用市场支配问题应当引入必须设备原理。最后一章中,笔者分析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现状、软件产业的反垄断法立法现状与不足,并在前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制度、普及竞争文化,改善竞争环境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