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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我国自1996年开始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转移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巨大风险,自2002年开始试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监理责任保险的高风险性会导致保险公司赔付的增加;并且,由于监理责任保险领域存在有广泛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有必要将委托代理理论引入该领域,即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加强对监理责任保险赔付问题的研究。为了监理责任保险长期稳定的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避免类似国外监理责任保险赔付危机的发生,本文展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监理责任保险赔付问题的研究。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在监理责任保险合同签订前,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合同签订后,存在道德风险问题。本质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科学解决,有赖于激励制度的设计。即如何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激励,减少赔付。因此,针对该激励制度的科学设计,本文主要展开四个方面的研究:第一,合同签订之前,针对监理责任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保险公司如何规避风险、控制赔付;第二,合同签订之后,针对监理责任保险的道德风险问题,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应该如何确定;第三,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设计针对监理工程师的激励机制,从而帮助减少赔付;第四,寻求研究结果的合理解释。本文的主要创新性工作可以概括为如下3点:1.针对监理责任保险合同签订之前的信息不对称,将监理工程师分为风险规避型和风险喜好型,有区别地引入逆向选择模型中,对不完全保险条件进行了修正,在此基础上将保险公司的赔付引入了不完全保险条件,确立了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风险规避机制。研究发现该机制不仅对监理工程师产生相应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还能帮助保险公司规避风险,并且能够有效地遏制双向的信息不对称结构对监理工程师和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害。2.针对监理责任保险合同签订之后的信息不对称,构建了基于“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的隐藏行动道德风险模型,并将保险公司的赔付引入该模型,弥补了现有监理责任保险研究领域中对隐藏行动道德风险研究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对该模型进行改进,构建三方参与的道德风险模型,确定了保险公司在业主存在时的赔付范围。研究发现由于业主的影响,监理工程师选择的努力水平将会更进一步地下降,保险公司的赔付也应该更进一步地下降。3.针对监理责任保险合同签订前后的信息不对称,为了控制赔付,通过多阶段动态博弈的模拟,设计了保险公司针对监理工程师的激励机制。研究发现监理责任保险激励机制中的关键因素,进而为保险公司更好的经营监理责任保险提供了建议,弥补了现有监理责任保险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