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险业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保险业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遇到各种新的挑战。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不同,由于其内在的特殊性,故其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建立起稳定和完善的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以加强保险监管就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试图从经济法角度出发,对保险监管法律制度进行理论探讨,并结合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针对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进行分析。阐述了保险及保险监管的涵义,介绍了相关理论和概念,对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并论证了保险监管法在本质上属于经济法。第二部分是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的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包括美、英、日、德等国家,对其保险监管有关情况予以评价,并总结了国际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部分通过梳理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了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进而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对策,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即在明确我国保险监管的理念、目标和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法制建设,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险监管模式,建立与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相配套的有关制度,同时提高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充分发挥保险行业自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