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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性婚姻这个话题在中国比较敏感。我国既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同性婚姻合法,也没有出台政策禁止同性之间的现实结合。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于2004年写入宪法修正案,在社会现实中涌现出很多有关同性婚姻的诉求。2016年中国宪法研究会将“同性恋者申请婚姻登记第一案”作为中国十大宪法事例之一向社会公布,该案成为宪法事例也说明了其所具有的宪法意义。它不仅涉及到我国宪法文本中婚姻、家庭这些概念解释同时也涉及到我们对于婚姻、家庭这些既具有传统价值,又必须回应社会现实某些事物和现象的宪法学上的考量问题。有学者研究,我国国内同妻人数不少于1000万。这么一个庞大的数量,我们不得不去重视与反思该群体的生存状况。因此本文试从法律关怀的角度出发去探讨我国同性婚姻问题。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通过中国现阶段有关同性恋婚姻的案例及同性婚姻面临的现实问题来阐述同性婚姻面临的问题。第二章通过阐述同性婚姻的法理基础及同性婚姻的反对理由来分析同性婚姻问题背后的争议。第三章通过列举域外国家同性婚姻的保护进程为解决同性婚姻问题提供参考。第四章通过宪法文本对“婚姻”界定以及同性婚姻的未来对我国同性婚姻展开一定的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