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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1906—1975年)是20世纪西方著名的最具原创性的政治哲学家。在《论革命》中,她指出革命作为近代以来才有的政治事件,我们所有的革命话语和经验都可以追溯到18世纪发生的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她比较了法国大革命的失败和美国民主革命的成功,认为美国民主革命取得了三方面的成就:摆脱了社会问题的困扰;建立了自由宪政;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治权威。阿伦特重塑了革命的概念和意义:革命的任务是建立持久的公共领域,激发人们对公共自由、公共幸福的热爱和追求。在阿伦特对现代革命进程的认识中,革命作为开端启新的伟大行动,本身就是一种对公共幸福的践履。阿伦特援引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家奥古斯丁的“人之创造,应为开端”,要求人们充分体验开端启新的幸福,这种幸福被认为是“公共幸福”。在阿伦特看来,美国的建国者们拥护的不是私人福利或财产所有权,而是追求作为“公共事务的参与者”的公共幸福。在建国者们的经验中,革命作为开端启新的伟大行动,在于建立起一种自由、平等、开放的公共领域。在其中,人们作为“公共权力的分享者”在一起讨论、说服、决策,这种交谈的乐趣、立法的乐趣、谈判协商的乐趣、说服与被说服的乐趣超越了一切私人幸福。建国者们这种追求公共幸福的激情加剧了他们对专制制度的反抗,而宪法和彼此宣誓旨在革命结束后能够继续维护公共幸福。作为一位有良知的思想家的阿伦特直接处在时代风暴的中心,面对西方社会的现代性危机和政治危机,不得不对以下问题进行反思和追问:我们该如何理解革命?如何借重公共幸福来激发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我们如何维护公民在其中可以自由言说和行动的公共领域的健康运作,从而使公民享受到一种在私人领域中不可能体会的幸福——“公共幸福”呢?公共幸福何以可能?阿伦特认为,“革命的目的在于缔造自由。”我们可以认为,政治存在的终极意义就是公共幸福。阿伦特把公共幸福定义为公民在公共领域的政治行动中追求自身的卓越性,享受讨论、说服、决策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