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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是实现科技创新的基础和关键,而科技人才信用体系的构建是实现我国科技创新的保障。一方面无论是科技研发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科技成果孵化体系、科技市场管理服务体系,都需要科技人才信用体系来维护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失范行为,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科技人才出现的诸如不遵守承诺和义务、虚假学位、数据造假、成果剽窃等问题已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的进程,因此,建设完有效的科技人才信用体系,是当下提升我国科技创新实力的迫切需要。具体而言,本文首先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探讨了建设科技人才信用体系的必要性;其次,在梳理国外有关科技人才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对国内外有关科技人才信用体系的研究现状进行反思,并对本文讨论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再次,笔者通过走访成都市科技局、人社部等相关部门以及多家科技人才服务中心和第三方中介公司等机构,对其有关科技人才信用体系的基本职能、服务内容、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梳理概括,归纳总结出成都市当前的科技人才信用现状,在看到进步的同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科技人才信用组织体系构建混乱,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和有效的协同机制;第二,信用体系工具建设落后,具体表现在工具使用理念落后,作为科技人才信用体系基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共享服务平台存在漏洞;第三,科技人才信用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滞后,无法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作用;第四,科技人才教育体系作用有限,科技界自治水平低下,内生秩序不足。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当今世界科技人才信用体系建设的两种主要模式,即以德国科技人才信用体系DSC为代表的科技人才自治模式和以美国科技人才信用体系NPSCS为代表的政府中心模式成功经验的共同之处基础上,认为成都市科技人才信用体系应结合本地实际状况,组建由成都市科技人才信用组织委员会为核心的科技人才信用组织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的同时全面推进科技人才征信工作,以建设科技人才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为突破口,并做好相关的制度配套和法律规范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并调动社会力量、企业组织、三方机制、舆论监督等社会的资源,形成共同落实科技人才信用体系建设的成绩。总体来说,成都正处在创新经济发展、实现国民经济腾飞的特殊阶段,是推进科技人才信用机制发展的良好期间。加快科技人才信用机制发展,对于成都市的科技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成都市科技人才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探究人才信用与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关系,填补我国人才信用体系的理论研究缺位,并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才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发展,为成都市乃至我国科技人才信用体系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并由此提出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以求对构建成都市科技人才信用体系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