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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国家建构中,在工业现代化发展的强烈冲击下,农村社会发生了历史性变迁,农村社会日益变得开放,村社边界日益变得模糊,村社成员身份的异质性越来越强,村民自治组织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逐步被摧毁,村社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型,村社成员结构出现了明显的层级化,村社成员关系日益复杂化,村社公共服务内容、性质均发生了实质变化,村民自治运行原有乡村社会结构被打破。同时,随着城乡二元体制格局的打破,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宏观战略进程也对村民自治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总体上来看,村民自治实践运行中面临自治权力异化、村民自治的地域边界变更、法定自治主体缺失及非本地村民进入对村民自治产生了严重冲击;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集体土地产权基础逐步变革;传统宗族等派系扰乱村民自治,村民的服务及管理需求超出了村民自治的供给能力等一系列问题。民主化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确保民众的各项合法权利,逐步提升公民待遇,进一步体现平等、公平的价值理念是民主发展的重要趋势。现代社会生活共同体已经超越了传统村治集体经济共同体,农村社会开放性、流动性、异质性发展的既有现实,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更加开放、包容性的民主治理制度。建立容纳多元成员身份、满足多元服务需求的开放性民主治理制度,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基层治理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民主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基本趋向和当前村民自治的重要转型方向。正如当前学界研究中所指出的,农村新型社区自治制度是村民自治制度转型的重要方向。村民自治制度外在于单一的自治性制度,内在体现为由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及服务制度所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这一系列制度是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支撑。推动村民自治制度向农村社区自治制度转型,需要从这一系列制度层面进行改革与创新。只有较好地实现了这儿个方面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制度的转型,形成更为开放性的、容纳性的民主治理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