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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对于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提高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率、保证粮食和生态安全、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国土资源部启动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并于2008年下发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2010年又对规程进行了再次修订,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更新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南。但由于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是一项刚刚起步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暴露出许多问题。本文以浙江省开发区为研究对象,以解决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不足这一主要问题为目标,从土地集约利用和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律的视角来逐层剖析这一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对已有文献整理和理论研究的支持下,详细地考察了现有评价方法的整个流程,揭示现有评价方法存在的不足,进而对现有评价方案加以改进,最后将研究结论放到实践中加以检验和完善。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从土地集约利用和开发区发展规律两个方面的视角,系统的梳理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理论。并从理论上说明了开发区因为自身发展阶段、所处区域、主导行业和开发区规模的不同应该具有不同的集约利用水平。2.通过对2008年和2010年两个版本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和浙江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方案的考察,得出了影响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准确性的关键在于理想值的确定。若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则不能够科学的反映开发区评价指标的实际“理想水平”,若不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又会导致评价结果不可比。因此,是否采用统一理想值的矛盾就在于评价标准可比性和科学性、客观性的矛盾。3.针对评价标准不合理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解决的框架性方案。即首先应该探求对统一值进行修正从而使之满足科学性和客观性的可能性。若客观上具备了对统一理想值修正的可能,那么就应该朝着完善理想值修正体系的方向进行下去。若客观上证明统一的理想值体系是无法修正或者修正体系过于复杂,那么就应该从评价方法的改进或其他更高的层面来解答评价结果不可比性这一问题。4.对于统一理想值是否可以修正的问题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研究表明:建立统一的理想值评价体系在全国范围内不可能,但在省内或更小的范围内存在理论和技术上的可能。5.研究了浙江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现有评价体系,肯定了浙江省统一理想值的做法,并在原有基础上通过理论推导和统计归纳等方法建立了2009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理想值修正体系,完善了现有评价标准。并以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为例,验证了统一理想值修正体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