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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民主政治已经成为所有国家追求的目标。作为世界的一份子,中国也把建设一个民主文明的国家作为目标。在中国,要想建设好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必须首先从农村开始,因为农民占据了人民的绝大部分。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政治,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到时机成熟再向中上层推进,是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经之路。
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以来,中国的村民自治实践已经走过了23个年头。这期间,村民自治经历了单纯重视民主选举到全面重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同时实践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问题。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已经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教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文件、条例。这些政策性的文件涉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方方面面,既包括进一步指导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实践,也包含了“后选举时代”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制度安排,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面对困境,富于创新精神的基层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探索出各种村治的新模式,为总体上推进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实践基础。
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优良作风,理论也只有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才能显示出其光芒。因此,有必要对十六大以来农村基层政治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困境进行分析,对十六大后出现的典型村治模式进行剖析,并以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提出推进村民自治建设的现实途径,从而有力推动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向前发展。深入解读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农村民主政治的政策,剖析十六大以来农村民主政治的实践,对于推进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而推动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