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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留制度是明清时期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本文从存留制度与区域社会经济互动的角度,对清代广西财政存留制度的起源、发展、变革、运作及其对广西地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主要内容进行详加梳理、考订与分析。本文由导言、论文主体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导言主要就目前学术界对清代财政问题尤其是存留制度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简要的回顾和评点,对本文的选题来源、意义及文章的创新和不足之处也作了简单介绍,并对研究范围、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论文主体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在对清代以前特别是明代广西存留制度演变进行简单回顾的基础上,对清代广西财政存留制度的起源、发展的演变历史进行梳理,并对清代广西的财政管理制度做了介绍。清代起运、存留制度继承明代制度,并有所发展,对地方限制更为严格。在晚清厘金等商业税兴起后,地方政府实力加强与中央政府争利,起运、存留制度也就渐渐衰落。第二部分,对清代广西财政存留制度进行多视角的分析,主要从地区、结构、经济学博弈论三个不同的视角入手,对清代广西存留制度的状况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制度设计重中央,轻地方。第三部分,论述财政存留制度对清代广西地方社会的影响。不合理的存留制度造成广西地方财政的严重不足,对清代广西地方社会发展产生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首先,地方官吏为了弥补公私两用,贪污贿赂公行,导致地方吏治腐败。其次,因为财政拮据,政府在治理和发展地方上无所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能趋于萎缩。再次,地方公共服务事业因为极度缺乏资金而无法开展。地方财政的捉襟见肘不利于地方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全面完善。结语部分对财政存留制度在广西的运作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特点进行了进一步归纳,并就财政存留制度的缺陷及其对当代中国财政管理制度的借鉴意义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