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受教育程度与犯罪类型及其处罚程度的相关性研究

来源 :湘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1589019376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育与犯罪是这个社会常见的现象,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增长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但也催生了社会动荡现象和人们遇事浮躁的现状。中国的犯罪率飙升,犯罪类型呈现突发性和多元化状态,暴力犯罪案件不减,经济犯罪比重上升,青少年犯罪、女性犯罪增多,高学历职业性犯罪、政治犯罪、科技犯罪数量迅猛增长,对他人和社会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害。关于引起犯罪的原因,国内外学者分别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变迁、就业状况、家庭稳定、教育情况等方面做了相关研究,教育作为能够影响个人就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文试图从犯罪主体的受教育程度探究与其犯罪类型和处罚程度的相关性。本文基于教育的价值和效用理论、犯罪的成本与预期收益理论、受教育程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机理等相关理论,结合多种研究方法,收集裁判文书网上1000个相关犯罪人的个人资料,并实证研究分析了犯罪人的受教育程度与其犯罪类型及其处罚程度的相关性,结论如下:(1)受过不同教育程度的人在犯罪类型上存在显著差异。低学历层次的犯罪人容易实施滋扰肇事型、故意伤害、偷盗抢劫等暴力型犯罪,而本科及以上的高学历犯罪人更加倾向于从事职权性犯罪、政治性和高科技犯罪。(2)受教育程度也是影响犯罪处罚程度的一项重要因素。文章使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得出初中以上学历相对于文盲半文盲以及小学程度的犯罪人受到重罚的概率不断降低。本文试图从数据收集方法中有别于其他学者们采用某个地区或单个法院的直接统计数据,从裁判文书网上挖掘了包含全国各省2014年-2016年的1000个统计对象,所以更加具有代表性和实效性。一方面能够验证前人的提高受教育程度能够对犯罪起抑制作用的观点,另一方面利用实证研究得出大致符合社会现象的结论,并根据我国目前教育和法律上的不足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建议,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他文献
WTO就是一道奇妙的门槛,一旦跨过,你就会发现变化是如此之多。不管你相不相信,加入WTO之后,政府的变化会更加深刻。本文以加入WTO为背景,简要介绍了WTO的基本知识,分析了WTO与我国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大征缴覆盖面。本文以作者所在单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背景,以扩大天津市养老保险覆盖面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天津市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现状分析,找出其制约因素,并针对这些制约因素,提出了扩大天津市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对策和建议。本文前三章概括介绍了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和我国的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社会活动日益复杂,但社会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与标准化水平仍然较低,导致各方面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加强地方安全生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