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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克拉默(Lawrence Kramer)是“新音乐学”流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对音乐作品的阐释往往以某一文学/文化批评理论、社会理论等为基础,并结合作品文本中“结构上的隐喻”,阐释蕴藏于作品深处的精神内涵与人文意蕴,显示出强烈的个性特征与主观倾向。本文聚焦于克拉默的歌剧阐释理念,从精神分析、性别批评及哲学概念这三种主要的批评理论与方式入手,讨论了克拉默歌剧阐释的过程、内容以及其联系音乐与文化的叙事策略。文章第一部分集中论述了克拉默在其歌剧阐释中对精神分析理论的应用,通过对作为一种批评理论的精神分析的概述,分析了克拉默在解读《莎乐美》意义时对精神分析理论的融入方式,展现了他透过精神分析揭示音乐文化意义的叙述理路。第二部分围绕性别批评展开,分析了克拉默以女性主义批评理论为基础,结合文化、绘画等来揭示歌剧《莎乐美》中的性别关系及其背后文化现象的过程。最后一章则涉及克拉默以某一预设的理论概念为核心的歌剧阐释,在分析其具体文字著述的过程中,展现出层层递进的理论衍展方式以及错综复杂的概念网络建构。结论部分,笔者在概括与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对克拉默歌剧叙述策略中将音乐分析自然地转换为文化阐释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归纳,同时对其阐释理论进行了思考与评价。克拉默的歌剧阐释为音乐与文化的沟通建立了桥梁,其阐释过程中所呈现的别具一格的创新精神与深刻丰沛的人文哲思,对国内的音乐学研究具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