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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下一步走向之一就是要呼应“开门立法”的需求,推进立法民主化。立法民主化在中外法学思想中有着相似而又不尽相同的内涵,需要在分析现有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总结我国地方立法民主化探索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地方人大层面、地方政协层面、地方立法民主化具体实践,探究立法民主化在我国遇到的现实困境及其深层原因,并介绍有参考借鉴价值的国外立法民主化的最新实践,总结出较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完善方法,找到一些破除困境的出路,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中国建设”。首先,论文通过回顾中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史,明确立法民主化在中西方的理论和实践中不同的内涵,以便清晰的认识到两者间的不同,从而更好的找到两者的相同点,为我国立法民主化的进一步发展,分析出合理的学习借鉴对象,即不能全盘接受西方的民主理论,必须认清其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和环境条件,同时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说明我国有必要借鉴西方文明的优秀成果,但也必须进行合理的借鉴,不能不加区分的全盘接受,或全盘否定西方民主理论。其次,论文通过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话语,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全国性会议中的公开成文表述,把握立法民主化在我国的发展脉络,证明立法民主化在我国已经获得了政治上的认可,具备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再次,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证明的方法,说明我国立法民主化,尤其是地方立法民主化目前存在的困境与问题,包括人大、政协等现有制度层面以及立法民主化具体实践做法的新探索方面遇到的各种难题,并尝试通过分析和论证,找出造成这些困境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最后,论文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我国立法民主化,尤其是地方立法民主化的进一步发展做出展望,提出有助于促进其稳步健康前进的理论思想,总结目前地方立法民主化取得的宝贵实践经验并加以升华,以求立法民主化能够早日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为其发展做出理论贡献,最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