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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主义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对权力制约有着很深的影响。经验主义与权力制约的历史线索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人;在中世纪出现“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在近代社会权力分立学说的主要代表有洛克、孟德斯鸠和联邦党人等。在理论前提上,经验主义者基于对人性的认识,对人性持有怀疑的态度,这种源于基督教传统的“幽暗意识”,是西方社会的主流认识;在认识论上,经验主义者普遍认为人处于无知状态,掌握的知识是不完全的,因此不能完全正确的处理事务;在政府论上,政府的存在只是一种“必要的恶”,因此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经验主义的硕果就是自由、民主和宪政。经验主义者认为,自由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内容,贡斯当针对法国大革命的现实区分了“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认为用古代的自由概念来界定现代的自由,只会损害现代人的自由,并走向专制。伯林发展了贡斯当的理论,对所处极权主义社会的深刻认识,提出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概念,提出应该保护人的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是专制政府的起源,防止政府用各种自由的名义来压制人的个人自由。哈耶克基于两次世界大战和极权主义的认识,认为自由就是“免于受到强制”,认为自由是自生自发产生的,不是人为构建起来的。民主大体可以分为经验主义民主和理性主义民主,经验主义民主的代表是英美民主,强调民主是渐进发展起来的,而人为构建的民主往往走向“乌托邦”。在现代社会中,民主最终走向间接民主,也就是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不但切实可行,而且能减少社会的冲突,防止暴政的发生,是民主的最终走向。宪政是最良好的制约权力的方式,宪政综合所有的优点,英美宪政很好地制约了国家的权力,为其他各国树立了一个榜样。各国的宪政基本上都是以权力分立、法治和代议制政府为构架建立起来的,这种安排,可以对权力形成有力的制约。权力分立基本上都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分立,三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局面,不容易形成权力独揽的状况。法治则强调宪法的极端重要性,设立了司法审查制度,大大约束了行政权力。代议制政府重视程序的重要性,公民通过选举代表来执行权力,既可以避免大众的无知,又发挥了受到人民监督的精英的作用。总之,经验主义和权力制约理想地结合成一种经验主义的政治传统,这种传统就是发轫于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