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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强化了全球银行业的资本监管,中国银监会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为基础,吸收《巴塞尔协议Ⅲ》的最新成果将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同时考虑了国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实践,构建了更为严格的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新框架。本轮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高速扩张,贷款期限以中长期为主,投向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据中国审计署数据2010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约为10.7万亿元,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商业银行对部分地方政府贷款进行展期和减记是难以避免的,信贷损失将直接造成对银行资本金的消耗。在全球流动性充足、国内劳动力成本提高的背景下,目前得到控制的通货膨胀形势在未来依然严峻,为防止通货膨胀的反复,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将会是持续稳健的。严格的监管要求、潜在的信贷损失和难以宽松的经济政策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约束日益明显。在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结构下,稳健的银行体系是金融稳定的前提,适度的贷款供应是经济增长的条件,充足的资本金是银行安全和资产规模扩张的基础,资本约束会对银行安全、金融稳定乃至经济增长带来严重阻碍。理论上,当商业银行面临资本约束时,可以通过压缩风险资产和补充资本金两种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银行体系的贷款供应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如果我国商业银行通过持续削减贷款来满足监管要求,实体经济的融资困难将造成经济增速下滑,反过来又会增加银行信用风险,造成更严重的资本约束。本文认为良性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是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约束最为重要的方式。资本约束和资本金补充是一个问题的正反两面:资本约束要求商业银行积极进行资本金补充,同时资本金补充的目的是充实银行资本、降低风险。因此,本文将资本约束和资本金补充放在一个主题下进行研究。银行资本金补充属于融资决策问题,现有文献对融资决策的研究一般只涉及非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融资决策追求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化的资本结构,因而涉及企业债务税盾效应与财务困境成本的权衡。银行资本金补充决策同样需要考虑资本结构对融资成本和资本质量的影响。同时,商业银行还必须满足银行资本监管的要求。因此,对资本约束下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的研究必须基于《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要求。本文以我国16家A股上市银行为研究对象,借鉴了《巴塞尔协议Ⅲ》根据系统重要性程度进行分类监管的思想,结合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类型的划分标准,将16家银行分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FIs)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ND-SIFIs)进行研究。本文以“《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资本约束与资本金补充”为主题。首先对《巴塞尔协议Ⅲ》和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新框架的主要内容进了评述。然后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约束现状、货币政策及监管政策对银行的潜在资本约束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进行探讨。接着从资本充足度、监管资本结构、内部融资能力和外部融资能力四个方面对我国两类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和资本金补充进行研究。最后是文章的相关结论与启示。具体地,本文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第二章、对《巴塞尔协议Ⅲ》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并重的监管理念及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并引出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新框架,交待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监管环境。第三章、首先从理论上分析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效应,并指出银行资本约束的四个影响因素:资本充足度、监管资本结构、内部融资能力和外部融资能力。然后分析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阐明资本金补充和资本约束的内在联系,为后文的展开论述做好铺垫。第四章、运用翔实准确的数据资料,围绕资本金补充这一中心从资本充足度、监管资本结构、内部融资能力和外部融资能力四方面对我国两类银行进行系统的研究。第五章、对前文进行归纳总结并阐明相关启示。本文主要结论:(1)我国D-SIFIs和ND-SIFIs的资产可持续增长率缺口(SGGA)平均值分别为3.32%和6.61%,表明我国D-SIFIs面临的内部融资缺口较小。我国D-SIFIs的外部债务融资成本也低于ND-SIFIs,表明我国D-SIFIs的外部融资约束也较小。同时,2004年至2011年我国D-SIFIs和ND-SIFIs年度资本充足率标准差分别是1.25和2.19,2008年至2011年两者年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标准差分别是0.265和0.306,表明我国D-SIFIs的资本充足度更为稳定。虽然根据宏观审慎监管的理念,我国D-SIFIs面临的监管要求高于ND-SIFIs,但是我国D-SIFIs面临的资本约束仍然相对较轻。(2)《巴塞尔协议Ⅲ》更高的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要求削弱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融资能力,我国D-SIFIs和ND-SIFIs的资产可持续增长率实际降幅分别为66.50%和62.53%。银行监管资本中缺少其他一级资本间接抬高了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标准,也削弱了银行的内部融资能力,使得我国D-SIFIs和ND-SIFIs的资产可持续增长率分别下降了12.09%和13.90%。商业银行创设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对增强内部融资能力和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均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发行及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的推广运用具有一定难度。其中,我国D-SIFIs由于资本质量高、外部融资溢价低,发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较为可行。(3)长期次级债券是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二级资本工具,对于浮动利率次级债券,我国D-SIFIs发行利率至少比ND-SIFIs低90BP,对于固定利率次级债券,D-SIFIs发行利率至少比ND-SIFIs(?)低54BP。我国D-SIFIs通过长期次级债券补充二级资本的空间较大,并且可以通过提高二级资本占比降低综合资本成本。ND-SIFIs中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核心一级资本总量提高前,难以继续进行大量的次级债券融资,可利用混合资本债券进行资本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外部融资成本较高,受成本约束难以大规模发行次级债券。同时,较高的外部融资溢价也表明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较大,需要优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增加资本规模,降低外部融资成本。(4)中国银行业监管规则可以设定动态的监管标准,增加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激励以提高二级资本质量,改变目前过度依赖次级债券管理二级资本的局面。同时,为了促进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发行,应该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利息累积与否、具体的损失吸收形式等重要条款进行明确的规定。本文的主要创新:(1)选题的创新。现有文献对银行资本管理的研究大都只是将资本金补充归为资本管理的“分子对策”,较少对资本金补充进行专项研究,结合具体的资本约束从资本充足度、资本结构、融资能力对资本金补充进行系统研究的论文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文的选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同时,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和金融结构下研究银行资本金补充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研究对象的分类。我国商业银行在监管要求、资产规模和资本状况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受《巴塞尔协议Ⅲ》根据系统重要性程度进行分类监管的启示,本文将16家上市银行分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FIs)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ND-SIFIs)进行研究。(3)指标的构建。本文在研究商业银行内部融资能力时,测算出银行资产可持续增长率,并通过构建一个度量指标——可持续增长率缺口(SGGA)来量化银行的内部融资缺口。本文的不足:(1)文章的理论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银行资本约束和资本金补充涉及到众多理论,在写作过程中我虽然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但因水平有限,对一些重要理论的挖掘仍不够到位。(2)文章的实证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本文的数据主要是从2004年至2011年度数据,文章主要采用了图表对比、公式推导等方法进行论述,没有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削弱了文章部分结论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