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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是指叙事者通过某一种或几种媒介以一定的方式对事件进行组织的活动,叙事理论研究一切与叙事以及故事相关的因素。中国古典戏曲理论中蕴含着丰富的叙事思想,这些思想散落在理论专著、曲话、曲品、剧品、评点、序跋、凡例、杂文、日记、书信等各种理论形态中,其碎片式的呈现特点,使其像散珠未串,缺乏统一的条贯;个别论说则引弓不满,缺乏理论的深度,故深入、系统地对其进行挖掘、梳理、探究颇有必要。且对这些思想的挖掘研究,不仅有助于加强对我国古典戏曲的理解,也有利于把握中国古典戏曲叙事的经验与教训,促进当代戏剧叙事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本论题主要依据《新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中国古典编剧理论资料汇编》、《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这三部理论汇编,同时广搜其它相关理论著作、资料,对其爬梳剔抉,寻求出与戏曲故事及其呈现相关的理论的蛛丝马迹,在中国传统叙事理论及戏曲叙事观念的观照下进行分析、提炼,挖掘出中国古典戏曲理论中的叙事成份,再对这些不完整的、零散的叙事成份以叙事理论内在的逻辑理路以及戏曲及理论的历史发展线索进行合理的推衍、融合,从宏观到微观以为什么叙、叙什么事、如何叙、用什么叙为视角将其梳理为叙事观念目的及要求、叙事内容、叙事动作和叙事媒介这四大部分,希求彰显中国古典戏曲叙事理论的完整性、系统性与民族性。从宏观视角来看,古典戏曲理论中体现出以情节为本位的叙事观念,以及传奇事以广为流传、写情以动人情、寄寓伦理道德以助风化的叙事要求与目的。从微观视角来看,在叙事内容方面,就“事”而言,古代剧论家们对古典戏曲故事内容的丰富性、取材的广泛性有深刻的认知,同时表现出“据实贵于杜撰”的取材观念和“用之贵虚”的处理本事的态度;就“人”而言,剧论家们认为戏曲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应具有“类型的极致化”特征,人物在故事中,以自已的动作展现故事,也以自已的视角叙述故事,且不同类型的人物在故事中分担不同的叙事功能;在叙事动作方面,主要探究了叙事动笔之前的整体布局与具体叙事过程中的组织情节这两个主要动作。剧论家们表现出强烈的布局意识,在对剧作整体布局的品评中体现出“二元中和”的美学原则,在组织情节时又要求围绕集中性、联贯性、节奏性及曲折性四大原则,同时,对作为结构主要部分的开头与结尾的布置进行了相关要求与具体指导;在叙事媒介方面,主要研究作为文学叙事媒介的语言与场上叙事媒介的脚色的相关论说,具体剖析了各种媒介自身的不同内涵与叙事功能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承担叙事任务时不同媒介之间的关系。戏曲的舞台性兼文学性的特征决定了语言“文而不文,俗而不俗”的整体风格。曲、白作为中国古典戏曲叙事的两大语言媒介,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叙事任务,同时又相互倚助、互相推动。另外,作为舞台提示的科介对人物前后的行动以及事件的发展可起到连接、贯串的作用,具有幽默性质的插科打诨又可起调节演出的节奏、活跃场上气氛的作用,为叙事的接受作出铺垫。这些媒介在叙事过程中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共同完成戏曲叙事的任务。场上表演中扮演人物的脚色对戏曲文本的叙事也起着重要的决定与影响作用,每个脚色自身不同的品性、气质及其在整个脚色中的地位,切合并标志着其所扮演的人物的品性、气质以及在故事中的地位。同时,脚色自身的内涵又决定并约束着故事中人物的言行。中国古典戏曲叙事理论是我国古代众多剧作家在创作中、舞台上多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与教训,也是众多理论家对创作及演出等戏曲实践的理论认识,这是我国古典戏曲以及古典文化中极有价值的令后人为之感到自豪的一宗遗产。其形象性的呈现特点,大大增强了理论的易解性与可接受性,故使其具有强烈的实践指导性,为当时的戏曲叙事活动及其它戏曲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启发与指导作用。置于当下,这些理论内涵对戏剧创作及批评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指导与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