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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政府明确的提出了要对专业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要借助于政策进行扶持,鼓励和支持承包的土地向一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地区进行流转。早在一四年的时候中央提出了“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国内各省市扶持设立家庭农场,建立家庭农场的热潮迅速在国内兴起。2015年“中央一号”中也明确的提出,要坚持把农民的家庭的经营主体地位,创新全新的土地流转和的规模经营方式,培育更加具有一定经验的专业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全新的经营主体,而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而针对我国当前人口少,土地相对较为分散等现象,中央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为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和,改进农业生产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的各个地区都在以规模经营为中心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全国迅速形成了探索设立家庭农场发展的热潮。农业部很快确定了五大家庭农场的地区范本:上海青浦、湖北武汉、吉林延边、安徽郎溪、浙江青浦。今年来上海在农业产业升级转型上不断探索,家庭农场方式发展已初具雏形。上海市人民政府也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指出:“加快建设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目标,维持稳定和完善当前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巩固农民的农业主体地位;坚持并发展现代农业导向,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规模适度发展思路,优化各资源要素的配置运用;秉承统筹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与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在郊区设立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大力研究粮食经作型、果蔬园艺型的家庭农场,大力推动形成家庭农场和各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龙头企业等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协同配合、相互促进发展的局面,以推进都市现代化农业稳步健康发展”。发展家庭农场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人民政府重要的工作目标。然而,至笔者研究时间截止,青浦家庭农场实施时间也只有3年,仍处于试点阶段。本文以青浦家庭农场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青浦家庭农场建设和发展的基本现状、外部环境和相关的条件,同时借助于对美国、日本、法国等各个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的特点进行分析,以及在农场中建立起相对规范的土地流转方式的青浦方式、成立基金引导家庭农场发展的新方式、以细化扶持政策着重引导的武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催生融资新方式的延边方式等,分析这些地方在实行该方式时产生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而进一步对照青浦家庭农场方式,通过随机走访3种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实地调查以及对家庭农场主做调查问卷的方式,更加针对性地解析当地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并针对上述瓶颈,因地制宜地提出促进当地家庭农场经营的建议和对策,完善青浦家庭农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以期为青浦的现代农业提供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