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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可能会导致公司高管为了自身利益而牺牲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公司的代理成本会因此增大,由此引发了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代理问题引起了一个长期未能解决的难题——如何对公司高管制定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也是公司治理理论的核心问题。上世纪80年代,积极股东主义兴起,西方国家公司治理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机构投资者逐渐意识到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开始主动监督管理公司。机构投资者拥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专业理性的投资团队,以及成本优势,其发展扩大能完善多元化的投资结构、稳定资本市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等。机构投资者积极介入到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制定是公司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为了使公司高管具有强烈的公司责任心,能积极参与工作,应当建立合适、科学的高管薪酬制度,对公司高管进行有效的监督激励,逐步促使高管的治理行为与公司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才有可能解决由委托代理问题引发的公司治理难题。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深入探讨了异质机构投资者对高管薪酬契约影响的研究,为我国各类机构投资者更有效的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实践依据。 首先,在绪论的基础上,论述公司高管薪酬与机构投资者的相关理论,并阐述了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选用2010-2015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对象,在研究大股东对高管薪酬影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上市公司产权差异的特征,实证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薪酬绩效敏感度以及薪酬“粘性”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比例与高管货币薪酬具有正相关性,与高管持有的股权数呈负相关关系。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增加会使高管薪酬绩效敏感度提高,使高管薪酬“粘性”降低。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高管薪酬契约也存在不同的影响。根据上述结论,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特有的现象,本文提出了几条针对性建议,能更好的调节各类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缓解委托代理引发的矛盾,降低代理成本,提高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有效性,促使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以及公司治理现状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