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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利侵权保护与专利损害赔偿成为了社会热议的焦点:以陈志兴学者为代表的支持派通过对法定赔偿设置最低赔偿数额是否合理进行论证来证明其存在的必要性,而以李小武学者为代表的反对派则通过列举法定赔偿制度在专利侵权领域的种种弊端,来说明其不合理性。在专利法行将修改之际,笔者以我国专利保护立法为出发点,采用比较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从纵向挖掘历史演变,横向对比其他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并通过对大量案件数据分析、整理,再次审视我国专利法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及该制度所反映出的问题,并希望能从其他国家的立法实践中,寻找可以参考借鉴的经验,进而进一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专利市场秩序稳定,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本文的论证按照以下思路循序推进:首先,就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以及专利侵权法定赔偿等相关制度进行辨析,从概念出发深入了解每个概念的含义,包括其特征与价值,从法理上分析侵权损害赔偿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并为文章的推进打下基础。其次,笔者希望通过数据分析来说明现行专利侵权法定赔偿制度的弊端,这其中数据分为两类,一类是笔者通过查阅资料、文献等收集的,该部分数据的收集者包括部分研究先行者以及国家权威部门或机构;另一类数据则是由笔者自己搜集整理的,笔者选取北京、上海、西安三市为取样城市,通过收集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判决,提取、分析数据,并于第一类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希望能够有所启示与收获。随后,笔者希望通过对比研究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尤其是专利保护力度较大的国家的做法,与我国的现行做法进行相互参照对比,并借鉴其精华之处为我所用。目前暂定的研究国家为大陆法系代表国家—―德国,全球经济风向标—-美国,专利强国—-日本,以及近些年IP热集中地区—-韩国。最后笔者希望通过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反哺我国专利侵权保护制度,深度追寻我国专利法制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成因,并寻求解决之道,最终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修改提出一些自己的思考。依据上述研究思路,本文共分五章,各章简介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专利侵权法定赔偿相关概念,包括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等,并法理学的角度出发,首先分析其性质、特征等基础问题,继而深入了解其深层的法理价值与意义。第二章,首先介绍了我国专利法定赔偿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时代背景,为我们宏观了解专利侵权法定赔偿制度有了一个基本框架,随后笔者将会分析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修正及其立法意图,并对由此引发的,包括现存的一些关于法定赔偿争议的观点加以介绍与驳斥。第三章,通过对笔者收集,以及经笔者查阅资料、文献等方式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通过数据的方式展示我国现行专利法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这一重要环节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第四章,笔者主要通过分析研究德国、美国、韩国、日本四国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并分析其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及与我国制度的相似性,并在其中寻找出不相一致的地方,分期其对专利侵权审判所产生的影响。第五章,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对我国专利侵权法定赔偿制度的诸多痛点进行分析并给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为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提出初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