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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与英帝国的法律史密切相关,它是曾经的日不落帝国内除英国本土之外所有殖民地的终审法院。英帝国在20世纪初达至顶峰时,占据了全球可人居土地的四分之一,涵盖了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这些人口具有不同的种族与肤色、宗教信仰和文明程度。英帝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伟大(或最压榨)的帝国。英帝国不同于罗马帝国,“统一的英国力量”的概念并不存在,相反,英帝国组织松散。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组织松散的帝国,创造了人类文明的新纪元,为近现代世界发展的格局奠定了重要的基石。法律对帝国中的英国形象至关重要,英国的权威通过法律在帝国范围内得到执行,这是英国文化的独到之处,普通法系统的建立被认为是英帝国给予其子民最重要的恩赐。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作为帝国最高司法机构,通过解释、适用法律给帝国带来秩序和繁荣,为普通法、法律多元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生长和昌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枢密院司法委员会通过其司法功能成为英国国王之外另一个联结整个帝国的精神和制度纽带。1833年,英国通过《司法委员会法》(Judicial Committee Act),现代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自始明确。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可谓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法院。在英帝国广袤的地域上,枢密院司法委员会针对不同的民族,在适用普通法的同时,适用各式当地法律,并使之与普通法所契合,兼顾各地多元的法律文化。通过对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研究,描述其动态发展的历史过程。在“英帝国-英联邦”的演进背景下,叙述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法律多元主义和不同法律文化在司法委员会的司法场域内的互动融合,揭示19世纪以来世界法律文明发展变换的斑斓图景。第一章描述枢密院的起源。论述国王咨议会及其司法功能的衍变,对枢密院名称的由来以及枢密院残留司法权进行了讨论,并就枢密院逐渐发展期海外上诉案件管辖权的历史进行了论述。第二章论述了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成立与发展。对枢密院的改革措施进行了详述,对布鲁厄姆勋爵的主导的法律改革措施进行了讨论,分析了1833年《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法》和后续相关立法。分析了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性质,指出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是纯粹的司法机构而非国王的咨议机构。对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判决形式及其争议和衍变进行了论述。第三章论述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职权、组成和宪政地位,对于其海外上诉案件管辖权的起源进行了分析,就主要殖民地案件上诉条件进行了分析。论述了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法官组成,不同法官间的区别,描述了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司法常务官和参审员的作用。对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位于伦敦的场所进行了论述。简述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与上议院上诉委员会、英国最高法院的关系。第四章论述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诉讼程序,分析了上诉案件的基础分类,特别上诉许可申请提起的程序、提起上诉的程序,以及各类上诉处理程序,上诉案件的审理程序。论述了枢密院上诉委员会对于上诉案件的基本裁判理念。第五章讨论了枢密院司法管辖权的衰落。分析了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判例的约束力,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对于人际冲突法的适用,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的出台。第六章论述了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对地区法制的影响,探讨了其在东南亚、南亚、东亚、大洋洲和美洲的司法历程,对各地区产生影响的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