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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城市中特殊的土地出让制度下,地方政府是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供给者,同时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近年来,一些大城市房价和地价快速上涨,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本文对土地出让、城市建设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互动机制开展了理论与实证研究,并讨论了这种互动机制所形成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循环及其政策含义。土地出让、城市建设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互动机制表现为,地方政府利用以土地出让金为重要来源的财政收入进行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禀赋,这一方面为招商引资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改善城市宜居性,推动居住用地价格和房价的上升,这在未来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本文首先在居住部门中,利用35个大中城市的相关数据为上述互动关系提供了现实证据,并对居住用地出让的跨期模型进行了探索,探讨了居住用地出让的最优时序关系及其影响因素。论文进一步建立了居住与工业两部门的一般均衡静态模型,刻画地方政府在经济产出和财政收入最大化的目标下,出让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的权衡行为,及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模型结果显示,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结构由其对发展目标的偏好所决定,对财政盈余的偏好越强,居住用地出让的比重越大,反之工业用地出让的比重越大;给定其他条件,工业用地在土地出让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大,居住用地价格越高。利用35个大中城市土地出让结构与价格的面板数据,本文对该理论模型所提出的命题进行了实证验证。实证结果支持上述命题,同时发现上述机制的定量效果在东、中、西部城市之间存在区域性差异。基于上述理论与实证研究,本文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第一,在目前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不对等,以及缺乏城市建设有效融资机制的背景下,需客观看待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在推动城市建设和促进城市经济增长中的历史性贡献。第二,需意识到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土地出让、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价格之间能够形成一个自我加强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循环,但非理性预期及行为有可能会带来房地产价值高估以及城市建设的融资风险。第三,在长期,需要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以及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等制度设计探索更具有可持续性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避免上述潜在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