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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税收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当今世界各国,在满足公共管理需要的公共收入中,90%以上来自税收。为了保证税收这一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必需品的刚性供给,就必须维护税收法律执行的严肃性和正常的税收秩序,而打击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纳税监督[即税务稽查())来提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的遵从意识,也只有通过税务稽查这种方式,才能严厉地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促进诚信纳税,以保证国家税收职能的全面实现。目前,随着税务稽查的逐步发展,其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已经成为规范纳税人行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之一。 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它既是现代税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决定税收管理效果的基本因素。既然税务稽查在整个税收征管工作中处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再加上税务稽查对纳税人来说,毕竟是一种潜在的损失,其有意或无意的偷漏税行为,一旦被税务稽查机关查实,就必须在补缴偷逃的税款之外,额外还要承担由此引出的超额滞纳金和罚款,因此不仅是税务机关本身,还包括全体纳税人,会对税务稽查机关和税务稽查人员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高效稽查等诸多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关注越多,压力也越大,这就给税务稽查机关和税务稽查人员在如何更新管理观念、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手段、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许多税务稽查实践方面的问题去思考。 目前,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阶段,我国的税务稽查模式存在不适应社会发展的现象,暴露出大量问题,使得监督权力的行使受到制约,无法充分发挥其职能,以致税务机关经常处于被动地位,难以维护国家税收利益。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稽查的工作实际出发,分析了我国税务稽查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实际情况,并从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税务稽查体系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