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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铁路运输业被认为具有规模经济、密度经济、范围经济、公益性、沉没成本大、资源稀缺性等自然垄断产业显著特性,市场机制不能对其起到应有的作用,因而需要加以规制,实行国家垄断经营,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铁路所有制和组织机构演变的经济学依据。20世纪70年代以来,很多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基础产业改革风起云涌,这场以放松规制、引入竞争为特点的改革浪潮也迅速地波及了铁路。美国,日本,欧洲国家纷纷采取了不同的改革措施,对本国的铁路运输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一定程度了促进了产业内的竞争,取得了不同的效果。建国以来,中国铁路运输业一直处在高度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之下。一方面,国家为了保证铁路运输业的规模经济和避免重复建设的成本浪费,对铁路运输业的进入进行严格规制;另一方面,为了消除配置低效率,中国铁路运输业主管部门采取了价格规制的方式,即由政府严格制定客、货运价格,铁路运营企业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样,政府对铁路运输业的进入规制可以保证其规模经济,而价格规制可以避免垄断定价,消除福利净损失,毫无疑问,理论上中国铁路运输业的政府规制是比较有效的。然而,政府垄断经营导致了企业缺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的动力,放松了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使实际的生产效率大大低于潜在的最大生产效率导致生产低效率。政府规制下的中国铁路运输业已经凸现运输效率低下、供需严重失衡、经营体制不合理、服务质量较差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表明,中国铁路运输业的规制改革势在必行。文章主要阐述了中国铁路运输业的经济特性,指出了铁路运输业在政府规制下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并在分析规制失灵原因的基础上,分别对中国铁路运输业企业内部各项效率指标和社会福利损失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并对政府规制效率做出评价,最后针对性的提出打破铁路运输业当前“瓶颈”现象的改革措施,对当下亟需启动的铁路运输业规制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