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国内外竞争要求来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商业银行既要面对外资银行在国內市场的竞争,又要“走出去”抢滩外国市场。这其中业务争夺的主战场之一就是中间业务。据估算,外资银行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份额将由当前的2%跃升到十年后的30%以上。外资银行凭借其人才、技术、产品等优势在中间业务市场上屡有斩获,并且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必将极大的刺激我国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中间业务。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中间业务将逐步由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向商业银行垫付资金转变,由接受客户委托向银行出售信用转变,由不承担风险向承担风险转变,并已经开始涉足风险度较高的中间业务。如衍生金融工具服务交易的隐含风险极大,一旦这些风险因素集中显现为现实的风险,将会给银行带來极大的损失。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中间业务的风险,对中间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从而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进行预防及管理。 正因为中国人民银行也充分认识到中间业务存在的风险,在2001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将中间业务的准入制度按业务的风险程度分为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对可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以及关系重大的中间业务适用审批制;对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适用备案制。并督促商业银行建立识别、监测、控制中间业务风险的机制,明确管理的责任,以促进中间业务的稳健发展。然而,风险的复杂性往往会超出人们对风险的常规认识。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难以预料的风险,所以要将中间业务风险管理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商业银行现代管理体系中,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有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作后盾,有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作保障。 然而,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运作中,对风险管理制度、金融监管方式、科技信息化程度以及中间业务风险量化管理等诸多管理水平上相对欠缺,这样,对中间业务发展稳健性可能存在更大的潜在隐患。因此,本文试图从中间业务的发展趋势入手,借鉴了西方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中间业务发展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实际,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并偿试建立中间业务风险监控模式,对各类中间业务的风险控制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