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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政策要求。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制度》(国办发[2015]82号)文件中指出“要逐步建立自然资源精准化、数字化的问责制度,加快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伐”,这一文件的发布,推动了国内研究人员展开了对我国各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问题的研究。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生态治理、生态功能调节发挥着重要作用。探索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有利于地区优化森林资源管理,对逐步推进数字化、精准化的森林资源问责制度的建立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河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为研究对象,对河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报表构成、报表项目的选取、报表项目数据的取值及计算方法展开研究。本文的研究对于建立河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体系,建立河北省森林资源精准化、数字化的问责制度,以及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与绩效考评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基础。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统计分析法和实地调查法三种研究方法。首先,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分析了目前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和编制现状,得出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还处于探索阶段、报表体系以及报表项目不明确、价值量表的研究较少等研究结论;其次,本文以《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河北省林业厅官方数据以及实地调查数据为基础,运用统计分析法对河北省森林资源的实物量与价值量进行了统计与核算;最后,本文设计并汇总了河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报表体系,并以2015年数据为基础填制了河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从报表编制结果得出森林资源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带来了正的效益。本文的研究优化了河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报表体系,明确了报表中资产、负债项目的构成。分别从实物量与价值量两方面对河北省森林资源的价值构成情况予以信息披露。有利于加强全省对森林资源的管控力度,推动森林资源问责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