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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主客体关系学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农村扶贫活动进行了重新审视,认为在当前的扶贫中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导致扶贫而不能脱贫:首先是,在以往的扶贫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主客体关系不对称,贫困人口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其次是,扶贫工作没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两个问题是制约我国扶贫的进程和效果的根本性因素。对此,我们基于主客体关系学的理论框架提出了的中国农村扶贫的新模式。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主客体关系学的介绍;第二部分是运用主客体关系学分析我国扶贫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阐述的是主客体关系学对建构我国扶贫模式的启示;第四部分是依据主客体关系学提出的扶贫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