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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描述童年期虐待经历与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流行状况,分析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与童年期反复严重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及情感虐待经历的关联强度,探讨童年期不良经历与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关系。方法在安徽省4个县分别方便选取4个中学,每所中学分别在初一~高三每个年级抽取1~2个班级,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对学生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青少年和家长的社会人口统计学特征、童年期虐待经历(在小学或更早时每年平均受虐待次数)、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和青少年生活满意度等条目,共获得有效问卷10 894份。童年期虐待经历问卷共有24个条目,分为3个量表:重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和情感虐待,累加各虐待类型包括的条目评分(0分:没有;1分:1年有1~2次;2分:1年有3~5次;3分:1年有6次以上),若任一虐待类型条目分数≥2,则定义为有反复该种虐待。采用美国学者Huebner编制的多维学生生活满意度量表评价青少年的生活满意度。该量表共有40个条目,5个维度:家庭、朋友、学校、生活环境和自我,累加各维度包括的项目评分(1:十分不同意;2:有时不同意;3:有些同意;4:比较同意;5:十分同意),以调查结果计算四分位数,将各个维度的生活满意度评分划为4个等级。青少年自我伤害问卷包括:过去一年中故意撞头、故意用手掐身体肌肉、故意吞食不能吃的东西或异物、割手腕、用刀片或锋利的物品划身体皮肤、斩手指或脚趾6种自伤方式。询问每种自伤行为发生的次数,将任何一种自伤行为发生1次以上界定为有自伤行为。描述童年期不同类型虐待经历的报告率,不同性别、年龄、户籍、年级、父母文化程度、自评家庭经济状况和自评学习成绩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发生率,用χ2检验和方差分析不同虐待类型和程度与自我伤害行为的统计学关联性、反复虐待数目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以及不同生活满意度等级与自我伤害行为的联系;以总自伤行为为因变量,童年期反复严重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情感虐待作为自变量,性别、户籍、年级、父亲文化、母亲文化、家庭经济、学习成绩人口统计学因素和生活满意度等级为协变量,进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童年期反复重度躯体虐待为8.5%,从0.7%(把头按在水下)到5.9%(用脚踢);童年期反复中度躯体虐待为23.6%,从1.5%(强迫吃难吃的东西)到13.7%(用手或棍棒打臀部);童年期反复情感虐待的报告率分别为20.4%,从1.9%(用恶鬼恐吓)到14.8%(大喊大叫)。青少年总体自伤报告率为22.3%,男生中总自伤行为报告率为21.1%,女生23.6%,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0.18, P=0.001)。青少年自伤行为从14岁开始增多,各个年龄段总自伤行为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1.48, P=0.000)。初中生总自伤行为报告率19.7%,高中生24.2%,初中生和高中生的总自伤行为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1.11, P=0.000)。随着学习成绩等级的下降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的报告率不断增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33.65, P=0.000)。自伤的报告率与3种童年期反复虐待的经历呈剂量-反应关系。童年期虐待经历降低了家庭、朋友、学校、住所、自我和总满意度的评分,青少年生活满意度与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呈剂量-反应关系。以青少年和父母的人口统计学变量为协变量,多项式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各因子均受到总体生活满意度和童年期虐待经历的影响。总体生活满意度是青少年自伤行为的保护因素,而童年期反复重度躯体虐待、反复中度躯体虐待、反复情感虐待经历是青少年自伤行为的危险性因素,并且青少年发生自伤行为的OR随着童年期虐待发生次数的增加而不断增大。然而,分别引入家庭、朋友、学校、住所、自我和总体满意度,对模型的OR值略显降低。结论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童年期反复躯体虐待和反复情感虐待经历对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产生负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