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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农村发展政策第二主轴重点在于改善农村的环境,欧盟不利地区计划作为农村发展政策第二主轴的重要部分,其目的在于给条件不利地区的农民给予支持,服务于农地的持续利用和乡村的环境,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欧盟不利地区计划的产生和演变,探讨其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不利地区计划的理解,为我国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本论文首先在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框架下对“不利地区”做了界定,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分析方法分析了欧盟不利地区计划的理论基础以及在共同农业政策中的地位,并分析了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农业措施的联系和区别。其次,通过历史分析方法归纳了欧盟不利地区计划的发展过程及其特点,阐述了相关立法的主要内容。最后,本文剖析了不利地区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分析了不利地区计划对欧盟环境保护和农村发展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本论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欧盟现行不利地区计划有着深厚的环境理念基础;第二,欧盟不利地区计划有其自身的使命和目标,和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措施一起促进不利地区环境的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欧盟不利地区的历史发展和理念转变与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发展过程是同步的,相互影响的;第四,欧盟不利地区计划的政策目标突出对环境的作用和保护,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第五,欧盟不利地区计划总体来说是成功的、有效的,有利于解决不利地区农业持续和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对欧盟农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本论文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在借鉴政策时应透彻理解和分析其政策产生、发展的历史条件,关注政策目标和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联系,分析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合理性,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同时认为我国应充分认识农业条件不利地区的环境文化等价值,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环境保护,尤其是对条件不利地区的支持,以促进与自然的和谐,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促进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