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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邻避冲突的频发阻碍着环境邻避设施的审批建设,牵制着国家经济的升级转型,破坏着社会的稳定发展。传统的研究范式主要是在权利话语支配下展开的,形成了基于环境权的环境侵权维权的解释框架,提出的治理策略也主要是从绝对权利的分配角度切入的。这些研究成果虽然为环境邻避治理也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并未从根本上准确把握环境邻避冲突的“祸根”。而本文将环境邻避治理研究的方向转换为对利益衡平法律机制的研究,认为环境邻避冲突发生的根源在于利益的失衡,应先对环境邻避冲突中所牵涉的利益进行解构,分析出不同利益层次上利益失衡的具体表征。再通过构建涵盖利益识别、利益衡量、利益补偿和利益救济四个维度的利益衡平法律机制,来衡平那些在环境邻避设施审批建设过程中失衡的利益。在利益识别环节上,因所识别出的失衡利益存在多元论难题,因此有必要在对公众参与机制理性重塑的同时,也对失衡的利益展开类型化分析。在利益衡量过程中,需采用多元化的利益衡量方法,主要应包括以利益的秩序规范为基石、以经济效率分析法为利器、以利益损害补偿度为参考和以生态的恢复能力为依据等。同时,在正当利益间展开衡量比较时,要避免利益衡量的极端化,应从基本的社会共识、具体的制度共识和权威的选择共识中求解正当利益间的公度性难题。在利益补偿方面,应创新环境邻避治理中的利益补偿方式,实现对弱势利益的公平回馈。另外,利益补偿也应坚持“永续发展原则”,并以“损失最小化”为标准来评价利益补偿的公平性。而针对当前两种异化的利益救济方式,即突破“环境容忍限度”的忍耐和“预防维权型的”环境邻避抗争,应在追求利益救济方式多元化的同时,也注重利益相关者利益救济“可行能力”的培育,包括行政救济能力和司法救济能力两方面。由此,为走出环境邻避困局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