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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场景化保险的诞生是基于以下三点:一是互联网消费的大发展,新的消费形式解决了我们在传统消费模式下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问题,互联网消费已经成为当下消费的主流模式,在新消费场景的大力发展下风险也伴随其左右,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缺失所造成的网络假货、网络支付被盗、在线搜索的虚假信息等事件频频发生,对互联网消费的积极发展造成一定的困扰,急需找寻解决当前困扰的方法。二是科技的飞速发展。科技与保险结合应用,形成保险科技,有助于保险行业的创新发展,如:区块链技术,其能够快速分析信息,可以高效查询并标记已投保信息,有助于精准评估;人工智能,主要应用于需要较多人力进行处理,容易引发委托代理纠纷和信息不对称的工作领域,解决保险行业的固疾;大数据与云计算的结合使用,可以将客户的分类更加精细化,产品定价精准且差异化,真正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加快保险理赔的速度,保险科技是保险进行创新的技术支撑。三是互联网保险的创新需求。互联网保险其核心就是立足于保险的长尾市场,但其发展一直处于互联网保险的边缘,未能有效的将互联网等一众科技与保险相结合,并且新消费模式创造的新的消费场景所产生的保险需求未有效利用。综合以上因素,互联网场景化保险的诞生既解决场景提供方的风险保障的需求,又使小额、高频、碎片化的场景风险得到有效转移,为保险公司开辟新的业务发展方向,拓宽创新渠道。文章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互联网场景化保险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研究内容进行分析;其次,对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进行简单概述;最后,对于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可能存在的不足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介绍本文所用案例:即随网络购物而产生的退货运费险。第三部分:对案例进行多角度详尽的分析,并展望互联网场景化保险的发展前景。第四部分:对互联网场景化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简单概述,并指出其在发展过程所遇到的问题。第五部分:从三个角度分析影响互联网场景化保险良性发展的原因。第六部分:提出推动我国互联网场景化保险良性发展的五点建议:将有关的互联网保险的法律保障范围细化;确定技术标准,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运用科技推动互联网场景化保险的发展;设计真正贴合用户真实需求的保险产品;挖掘新场景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