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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是指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实行跨学区入学,是和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就近入学”政策相对的一种入学方式。择校现象的产生,是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教育等诸多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客观性和不可避免性。择校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出现。如“孟母教子,三迁其居”就是很好的例证。但古代的择校与今日提及的择校的内涵是不同的。现在所说的择校产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随着私立学校的出现而逐渐产生。近二十年来,择校问题一直倍受社会关注,相关教育文件也经常三令五申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但收效甚微。在新时代新背景下,择校又出现了新的特点和发展倾向:一是择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已经从大中城市蔓延到了县城和农村地区;二是择校费用和教育支出越来越高,“择校费涨得比房价还快”,天价择校费是教育不公平的直接缩影。择校现象广泛存在,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究其缘由,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资源短缺是其产生的主因;此外,现行教育选拔和评价方式的单一、社会阶层差距的拉大和参与社会竞争准备的需要,也是择校产生的缘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择校虽然增加了某些学校的资金来源,但总体来讲,却是弊大于利。一是择校使得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失衡;二是择校助长了应试教育之风;三是择校加重了部分家长的经济负担;四是择校有损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家长为学生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手段,择校是对当前教育供求矛盾的直接反映,是对教育改革的有力呼吁。择校问题由来已久,解决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教育体制的改革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本文认为,解决当前我国义务阶段的择校问题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着手:一是完善现行学校管理方面的相关机制;二是加大基础教育投入,资金适当向薄弱学校转移;三是均衡教育资源,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四是建立区域内教师流动与资源共享机制。本人认为,现阶段充斥在基础教育阶段的大范围内的择校是对我国教育的基本价值原则——教育公平的极大拷问。文章以教育公平为立足点,试图提出一些化解择校风盛行的建议,以清除义务教育阶段发展中的不和谐音符,为政府合理解决择校问题提供合理的对策参考,促进我国义务阶段的教育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