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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承担着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科研等城建活动提供依据和参考的任务,其质量直接反映了建设工程和城市建设的管理水平,而城建档案行政执法则是对城建档案保存质量的基本保障。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阶段仅采用传统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的方式已不适应城市建设大发展的需要。由于国外的城市建设资料基本是按照政府各主管部门和专业单独收集,而我国是按照行政区块的划分,针对每个省市设立了单独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收集本行政区域内集建筑、市政、交通、管线等综合城市建设资料。故在国外无先进城建档案执法经验可供学习的情况下,我国城建档案行政执法应先行转变以往所采用强制性行政行为的方式,向国外先进的行政执法理念和国内其他行业领域的行政指导先例学习,将非强制性手段的行政指导运用到行政执法中。上海中心大厦项目是国内首个推行城建档案行政指导的案例,通过对其制度控制指导、组织控制指导、过程控制控制和设立奖励机制等一些具体城建档案行政指导的措施实行,虽然和以往仅采用竣工档案验收方式的行政执法相比,行政指导的次数有所增加,但其档案验收通过率达到了100%,可见城建档案行政指导的运用大大提升了城建档案的整体质量,同时也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然而,在上海中心大厦案例行政指导的时间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改善。如城建档案行政指导主体和相对人重视程度不够、程序规范性缺乏建设、指导内容和方式有待固化、法律救济机制需要构建等问题。那么推行城建档案行政指导的研究重点就在于提出城建档案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运用的意见和建议上。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推行城建档案行政指导的意见和建议,如强化对行政指导重要性的认识、构建法制化制度、制定具体化实施建议和建立法律救济制度等。综上,希望未来城建档案行业中能推行以柔性行政管理手段既“以城建档案行政指导为主,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为辅”的行政监管模式,推动城建档案行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