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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业务在我国开展已有多年,如同任何新事物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不断完善一样,我国的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传统的融资担保基本上都是以有形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标的来开展的,知识产权更多的时候仅仅能够作为企业的无形财产表现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或者是在企业的生产中默默的发挥着功效,而不能作为担保标的以发挥为企业融入“血液”—资金—的作用。但是人们很快意识到知识产权应当能够发挥更大的功用,因此,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便在多方试验下出现了。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是一种融资手段,并且在国内外都得到了相当的重视,因此,结合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实践,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体系极有必要。本文结合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实际情况,借鉴域外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制度经验,对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本文写作主旨以及问题研究的意义阐述,对知识产权融资担保问题进行简单介绍。第二部分通过对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概念、特征及范围、风险等基本理论进行阐述,对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融资担保进行了详细解析。第三部分分析了美国、日本和台湾等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融资担保制度,通过分析其制度中的优缺点,进而探讨在不同的制度下对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业务可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现状和模式的选择,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分为三种,包括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作担保、以知识产权的授权收益作担保、以知识产权换取第三人的信用增强作担保,并对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解读。第五部分在前述部分的理论支撑下,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模式的选择,并详细论述了从模式选择、程序规范等方面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体系的对策,期望能对我国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提供些许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