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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国内高新区的管理模式进行了综述,对目前我国改革新区管理体制的优劣进行了分析与研究。设计建立了全新的改革新区制度创新效应PED评价范式,并依托AHP层次分析理论、模糊综合评价理论,对改革新区制度创新效应评价体系具体实施步骤进行了阐述。最后,论文以深圳光明新区为例,对基于PED范式的改革新区制度创新效应评价效果进行了实证。在实证结果的基础上,对深圳光明新区管理模式取得的经验及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 整体来说,本文在如下几个方面做出了探索:首先,对我国改革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与比较;其次,对我国改革新区大部制管理体制运行效果及创新效应现状进行了系统总结与分析;第三,建立全新的改革新区制度创新效应PED评价范式;第四,建立了依托AHP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改革新区制度创新落实方案;第五,采用该评价模型对深圳光明新区管理体制创新效应进行了实证评价,并对深圳光明新区管理体制创新与优化给出了建议。 尽管本文做出了一些初步研究与分析,限于实际情况的复杂、个人能力与研究时间所限,本文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在后续的研究中,需要对以下几个领域做进一步完善与拓展:电子政务对管理体制创新实施路径的影响;光明新区管理体制与国内其它新区,如浦东新区、滨海新区管理体制的异同与借鉴;光明新区办事处体制改革优化具体实施模式与方案;“小政府、大社会”具体运营概念的深化与运营模式的拓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