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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第一部专门规范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该法的实施会对各类性质的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会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一些挑战。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第一步的招聘行为,本身就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一定程度上会受到该法的影响。
国资委发布的报告显示,国有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并且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解决就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国有企业运行就显得十分重要。基于对上述因素的思考,本文将研究聚焦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影响之上。
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国有企业的另一个原因是,唐鑛副教授以“劳动合同法背景下雇主用工行为”为研究内容,申请到国家社科基金的支持,笔者在该课题中承担的分工是研究国有企业的用工情况,并且笔者曾在国资委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实习,对国有企业关注程度比较大。
本文通过研究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以及招聘定义、招聘效果评估的相关文献,设计出了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变化的问卷。利用此问卷对某国有集团公司80家成员单位进行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0份。通过问卷调查总结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具体变化,并且通过典型国有企业案例研究验证部分结论,并对该国有企业的招聘成本进行核算、招聘效果进行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和案例研究得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带来较大的影响,企业在制定招聘需求时更加谨慎,确定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时通过更加科学的方式,招聘流程更加规范、科学,制定录用决定时更加地慎重。本研究对于各类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完善招聘流程、提高招聘效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