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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就业问题被称为世界性难题,面对这个“难题”,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根据中国国情,在中国就业格局背景之下,劳务派遣不失为一种解决中国就业的新路。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已显得尤为重要,劳务派遣以其特殊的用人形式,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正显示出勃勃生机。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因此本命题很值得研究,且意义重大。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成为用工单位可以选择的重要用工形式之一,在《劳动合同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中,都对劳务派遣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规定,促进了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但是,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发展可能会走向歧途,也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本文主要采用多学科融合研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多角度比较分析等方法,在实地调研和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同工同酬难以实现,(二)滥用劳务派遣现象严重,(三)劳务派遣机构管理不规范;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一)同工同酬难以实现的原因在于:法律规范不完善;用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劳动力市场供需不平衡;行政和司法保障不力。(二)滥用劳务派遣现象严重的原因在于:国家法律规制的缺陷;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故意规避法律规定;各地社保标准不同导致的利益驱动。(三)对劳务派遣机构管理不规范的原因在于:劳务派遣机构入门门槛低;行政部门参与经营劳务派遣机构;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不严;对劳务派遣机构缺乏制约。要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认为:(一)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收入的保护,必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进行原则性规定,明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各自的义务及责任,加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消除“双轨制用工”现象。(二)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要限制劳务派遣制度的就业岗位,同时从行业类型上进行限制,还要对劳务派遣期限加以限制。(三)加强劳务派遣机构规范化管理,必须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采取“许可主义”原则,提高劳务派遣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劳务派遣机构内部管理,强化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