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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的主要社会功能之一就是平衡利益,对于共同侵权而言,其功能亦应如此。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有极强的实践意义。本文运用历史法学、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对该论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传统的大多数学者只注重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共同性”的界定学说上加以研究且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此类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统一适用连带责任,即立法的价值取向只注重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忽视共同侵权行为人合法权益的解决与保护。随着人权意识的加强,现代的法律应注重对法律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全面考虑。本文本着这一法律精神,试图从追究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入手,从举证责任、免责事由、“类型化”分类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充分展现现代法律精神,平衡法律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文章共分为七部分对共同侵权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理论学说及判例,结合我国当前的立法、理论学说和司法实务,提出作者构建的共同侵权制度框架体系。 第一、第三部分运用历史法学和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对共同侵权制度发展沿革的规律及趋势和各国的立法经验及理论学说进行考究,以期从中寻求对笔者的共同侵权制度构建有利的因素予以吸收借鉴。 第二部分对共同侵权的基本理论问题加以研究,从而更好的把握共同侵权的本质和价值取向,以便充分理解和评析我国现有的共同侵权的各项制度设计,同时也为笔者的共同侵权制度构建提供思路。 第四、第五、第六部分对我国现有的理论学说和立法进行总结分析。在理论学说方面主要对主观共同说、客观共同说和折衷说进行总结,对于不同学说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在立法方面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侵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总结,对共同侵权的认定和民事责任中的内部责任及外部责任的热点问题等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辨证的分析,为笔者构建共同侵权制度框架体系做好铺垫。 第七部分是文章的重点。该部分笔者通过前面对国内外关于共同侵权制度的立法、理论学说及司法判例的考究,对其中值得借鉴、有价值的观点予以吸收采纳,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和司法判例,以归责原则为视角,构建出笔者的共同侵权制度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