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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近现代历史,即从晚清时期到当代,是一段纷繁复杂却又特色鲜明的历史,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历史。在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文学,艺术,科学等等,都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同时展现出各自的特点。因此,这段历史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的丰富和珍贵的史实和材料。同样地,在这段历史中,法律翻译学也经历了深切的变革和发展。中国的近现代史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鸦片战争时期;洋务运动时期;变法维新时期;新中国的建立到文化大革命前这一时期和当代。在这五个历史时期中,法律翻译活动均呈现出了特点鲜明的特点。在鸦片战争时期,中国由于闭关锁国,割断了与外国的往来,在鸦片战争失败以后,大量传教士涌入我国,此时的法律翻译活动大多由西方的传教士完成,而本土的法律翻译活动则是凤毛麟角。在洋务运动时期,中国本土的法律翻译活动开始崭露头角,但是由于经济和法律制度极度落后,法律翻译发展及其缓慢。在变法维新时期,法律翻译活动达到了高潮并为变法维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新中国成立后到文化大革命之前,中国的法律翻译活动主要集中于苏联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文本,并且翻译活动和理论研究活动受到了意识形态划分的极大干扰。在当代,社会更加开化,思想更加自由,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清明,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法律翻译活动,包括理论研究活动,达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在各个历史时期法律翻译活动呈现出的千姿百态背后,是一系列因素的干扰和限制,例如政治和经济条件,文明开化程度,语言学和法学理论的发展,学术期刊的发行,和国际间的交流程度。这些因素一起构成了一个综合的,影响法律翻译发展的环境。本文即以历史记录为依据,着力于研究在中国近现代史的各个时期内法律翻译的发展状况和体现出的特点,以期能找到法律翻译活动在历史潮流中所体现出的本质特点和制约其发展的环境因素,例如社会环境,学术氛围,学术领军人物等。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对当代法律翻译的发展有所提示和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