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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东莞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受内部经济环境改变和国际市场萎缩的影响,以出口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遭遇经营发展的瓶颈,倒闭、迁离企业数量有所增加,加上劳动者维权意识加强,导致劳资纠纷剧增和劳动者表达诉求方式激烈化。和谐劳动关系不仅关系到劳资双方合法利益,还直接影响到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劳资纠纷的妥善快速处置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的重视。以改革政府职能和培育新型社会组织为契机,东莞市开始大力扶持社工组织建设,鼓励社工组织介入公共事务管理,在现行的劳资纠纷处置机制基础上,开始探索社工介入劳资纠纷处置的机制建设,旨在提高劳资纠纷调处成功率,为劳资双方提供更全面、更具针对性的社会服务,提升社会自治水平,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有效地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本文以东莞市为研究靶区,以社工组织介入劳资纠纷处置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社工组织与劳资纠纷处置的相关基本概念和相互关系,接着分析了东莞市劳资纠纷处置和东莞市社工组织介入劳资纠纷处置的现状,指出了东莞市劳资纠纷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涉及境外投资的欠薪逃匿案欠资难追讨、政府以经济补偿换取社会稳定倾向大、政策法规依据缺乏和标准模糊、处置机构间权责和衔接不完善、媒体渲染及对政府不信任增加处理难度等问题,认为东莞市当前社工组织介入劳资纠纷处置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方式单一、介入处置方式单一和范围过窄、社工介入范围模糊、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低、社工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继而归结出导致现有问题的原因是制度、价值观、理论实务等宏观因素和经济、文化水平、政策等微观因素。最后提出了推动东莞市社工组织介入劳资纠纷处置的建议,包括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建立劳资纠纷处置机制、建立系统的社工队伍管理制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