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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职业经理人的出现,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冲突逐渐突出,委托代理理论解释了该现象深层次的原因,之后股权激励为解决该现象提供一种可能。从最初的普通股到现在多种样式的股权激励方式,多个国家及地区的公司尝试过股权激励方案,以此来有效地激励高管层。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比较滞后,但从股权分置改革及2006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之后,我国的股权激励从制度和实践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完善和发展,股权激励相关的制度规范在逐步的完善中,股权激励在我国的运用日益广泛。对高管施行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使高管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减少代理冲突,但是对于股权激励对盈余管理起促进还是抑制作用的问题学术界仍有较大争议。如果高管为了达到股权激励行权标准而进行盈余管理,那么这种结果违背了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股权激励反而成为了高管从股东攫取利益的工具。本文试图探讨股权激励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检验不同市场化进程下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本文在相关理论和文献的基础上,先从逻辑上进行分析并提出假设,再从实证方面进行证明。通过对激励样本与配对样本的差异性检验本文发现:在基准年度,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存在显著向下的盈余管理;在首次考核业绩年度,行权价低于年底收盘价且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存在显著的向上盈余管理。之后本文以首次考核业绩年度激励样本高于配对样本的盈余管理为股权激励引起的向上盈余管理,选取首次考核业绩年度行权价低于年底收盘价的激励样本为回归样本,研究市场化进程、股权激励与向上盈余管理的关系,发现:股权激励与向上盈余管理正相关;市场化进程与向上盈余管理正相关;市场化进程加重了股权激励引起的向上盈余管理。以上结果表明,高管可以利用股权激励以及盈余管理实现自身利益,这为今后合理地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