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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长期存在于我国当前的临床医疗中,其不仅是对有限医疗资源的浪费,也侵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利益,一定程度上了造成了医患关系恶化的不断加剧。这种以侵犯患者合法权益为代价来换取医疗机构一定经济利益的“短视行为”,必将损害医疗机构的长期利益,也不利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自过度医疗产生以来,为解决这一医疗领域难题,政府部门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临床路径的实施及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等,都对医方的过度医疗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规制作用。但是从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现实来看,成效并不显著,我国目前的医疗卫生制度对于过度医疗问题仍缺乏恰当有效的规制,若如此以往,过度医疗问题将可能随着医疗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愈演愈烈。因此,结合我国医疗实践情况,研究过度医疗问题,探索规制这一问题的合理路径,最终使这一严重社会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从法学和管理学的双重维度出发对过度医疗问题展开研究。针对过度医疗问题不能单从卫生管理制度角度加以规定,因为管理制度的设置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立法,不能作为承担过度医疗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缺乏法律依据的管理制度的设置不具备合理、正当性,更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就立法层面而言,脱离医疗卫生管理实践的立法,同样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只能成为立法摆设,不能彻底打破医疗机构内部既存的关于医生就各种检查、治疗费用分成的利益链,作用仅仅是可能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过度医疗行为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但达不到根治。要解决过度医疗这一严重社会问题,必须立足于建立健全规制过度医疗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从管理体制上入手,构建符合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实际情况的科学管理机制,使法律制度的设置与管理机制的运行能够相互协调、有效配合。本文立足现代法治框架和管理学框架的前提下,结合法学专业知识和管理学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以及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将全文分为五部分具体论述。首先,明确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及方法;第二,从界定过度医疗的概念、表现形式、特征、与相关概念进行辨析以及危害入手,阐述了过度医疗问题的内涵;第三,从法学与管理学双重视角审视过度医疗问题,对现有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分析,明确现有政策对过度医疗的影响,为本文的研究指明方向;第四,重点分析造成现阶段过度医疗现状的内在原因;最后;透过原因有针对性的找到解决对策,从法律、管理层面对如何规制过度医疗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分析,探讨规制的合理路径。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强了法学与管理学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拓宽了解决过度医疗问题的视角,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