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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急速推进,城乡规划作为保障城镇健康有序发展的公共政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与此同时,一些无视规划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也变得日益普遍,这些违法建设不仅侵害了公共资源、破坏了社会环境、制约了城乡发展,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加以整治。而行政机关在对无视规划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权时,却常常是冲突四起、矛盾重重,成为行政执法中的难点,显然面临着不小的问题与挑战。本文基于这样的背景,立足现状,抓住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这个核心,解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探索可以完善的路径。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本篇论文基本特征的简介,阐述了论文写作的相关背景、意义以及研究思路。第二部分,首先从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的概论入手,介绍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特征,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以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主要是梳理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立法,从立法沿革的角度进行阐述。在立法沿革中,从城乡规划和行政强制两个方面展开,并总结出它们在立法沿革过程中呈现出的特点。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目前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存在的一些问题,分别从立法、实施机制以及救济的角度进行阐述。立法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有关立法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存在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情形。实施机制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未能严格履行程序、执行主体缺乏协作和监督这两个方面。救济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司法和非司法救济缺乏力度。第五部分,作为本文的重要部分,尝试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这些建议也分别围绕相关的问题:就立法而言要制定统一的配套实施细则、填补法律空缺、规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就实施机制而言要构建严格的法定程序落实机制、充分保证公民在程序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及比例原则的适用;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增设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救济中要完善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提供一些有效的路径、找到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