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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重新集权政策的实施,乡镇政府在我国的权力架构中显得愈发渺小,甚至面临着随时被撤销的命运。然而随着一些镇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一种“倒逼性”的乡镇体制改革也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即“强镇扩权”改革。本文通过对我国发达地区,例如江苏、浙江等地的“强镇扩权”改革的梳理,分析我国基层政府的突出矛盾和发展障碍,对破除乡镇政府的体制性冲突和治理危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文章从多中心治理理论出发,探讨我国乡镇政府的改革走向及应有的价值取向和公民导向;从我国实际着手,论述我国乡镇政府面临的改革机遇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实行“强镇扩权”改革的背景下,本文以浙江、广东、江苏等地的乡镇政府作为研究的对象,挖掘其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乡镇政府具有明显的“行政国家”性、治理主体单一性、职权模糊性及“重发展、轻服务”性等治理问题。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则是地方政府公司化的传统、我国薄弱的公民社会基础、行政放权的缺陷与地方政府的职能不清、运行机制未理顺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迫切要求我国乡镇政府的改革要更加深入、操作更加准确,否则,治理问题或许会变成影响更大的政治性问题。本文倡导我国的地方政府改革不能只重形式,更要注重政府职能的调整与转变;要注重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社会、民众关系的调整;行政放权要以宪法、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授权形式向法制化分权转变,政治改革与行政改革齐头并进等,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我国乡镇政府的治理问题。具体的对策建议包括破除我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传统、加强我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完善行政放权、合理调整政府间纵向关系与构建完善的权力运行体系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