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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的发展以及股改的深入,对高管实行股权激励政策在我国的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中已经成为减少委托代理成本,提高高管决策效率的重要手段。虽然近年来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在我国越来越普遍,并且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完善。但股权激励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该制度成为诱发盈余管理的动机。高管通过盈余管理等手段达到行权条件,期望满足自身利益需求的同时可能会损害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证监会(SCRC)在2015年年底发出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期望改善其实施效果。为了研究在高管团队背景特征的调节作用下,我国上市民企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时诱发的盈余管理行为的情况。首先在梳理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理论方面研究了股权激励的形式和特点、界定了高管团队,分析了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的特征,并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契约不完全、信息不对称、人力资本理论、管理梯队理论阐述高管团队背景差异下股权激励诱发盈余管理行为的机理。其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在高管团队背景特征的调节作用下我国上市民企实施股权激励的样本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选取2006年-2015年10年间972个民营上市公司样本构建了以应计盈余管理为被解释变量,股权激励为解释变量,高管团队年龄、学历、任期为调节变量的回归模型,通过层次回归法研究了我国上市民企中实施股权激励的程度对盈余操纵行为的影响以及高管团队背景特征的调节作用,并得到结论:(1)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标的物越多,企业通过可操纵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的程度越大;(2)高管团队背景特征中平均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均对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具有显著调节作用。最后,从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