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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最新数据,分析了我国VC/PE企业对种子期企业进行投资及其退出的影响因素,研究了对在政府政策支持力度、VC/PE企业能力和努力程度不断变化的条件下,VC/PE企业对种子期企业进行投资比例的调整这一学习过程。通过建立VC/PE企业与政府间动态博弈模型,我们认为,在双方均具有各自的收益函数和成本函数时,政府需要提供合适的政策支持力度,以保证VC/PE企业有参与对种子期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前提是满足政府自身利益最大化。然后VC/PE企业决定自己的收益最大化条件下的努力程度和对种子期企业进行投资的比例。在给定政府支持力度的条件下,我们沿用动态博弈的假设,推导了随着时间增长,VC/PE企业投资于种子期企业的努力和能力的变化以及对种子期企业的投资比例变化的影响途径。并分析其对种子期企业投资比例的均衡条件,以发现其学习能力的存在性。在上面的模型假设下,我们通过采用广义线性模型、Logistic模型和零膨胀负二项模型,对VC/PE企业投资于种子期企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得出如下结论:政府的支持力度对VC/PE企业投资于种子期企业具有正的影响力;VC/PE企业年龄、有限合伙制形式、基金规模、投资组合公司个数这些变量表征的VC/PE企业的能力和努力对VC/PE企业投资于种子期企业具有不同的显著性影响。长期内,VC/PE企业具有学习能力,即根据以往投资种子期企业的IPO退出业绩来调整自己对种子期企业的投资比例,这种调整随着时间的增长是正向的。投资是为了退出,因此接下来我们分析了VC/PE企业退出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因素,通过分析发现,VC/PE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处于种子期时进入该企业的确会加剧成功退出的风险。随着时间的增长,VC/PE企业以IPO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概率会上升。通过对以IPO方式退出的VC/PE企业的投资回报倍数的Heckman两阶段回归分析,我们发现企业能通过IPO退出获得对种子期企业进行投资所承受风险的巨大补偿。从长期看,企业的退出收益随时间而增长,这体现在以IPO和M&A退出比例的上升以及退出概率的增加上,也表现在以IPO退出时收益倍数的增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