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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者吴敬琏曾断言:中国金融业改革的重点是银行业的改革问题,而银行业改革的重点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问题。这里,我想补充一下,四大国有银行改革的重点则是不良资产的规避和处置问题。当前,庞大的存量不良资产已经成为我国国有银行改革进程中最大的风险和最主要的障碍。当前,伴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行业最终的对外开放已经是大势所趋,金融风险的规避和防范问题也显得越来越重要。鉴于国有银行业的重要作用,本文以国有银行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为契机,结合组合拍卖CAP1模型这种新型博弈规则在处置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中的应用,来论述在新形势下我国国有银行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拍卖,作为在代理商之间分配商品、资源和服务等物品的方法非常流行。从社会资源最优配置和价格发现的角度,拍卖这种机制不仅在过程还是结果上都是相对有效的。当投标者偏好于某个物品束时的拍卖是很复杂的,即某个投标者对某个物品束的保留价不等于他对该物品束中单个物品的保留价总和。这种组合拍卖方式的应用非常广泛,比如电力市场、国债发行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带宽拍卖市场、装运服务市场乃至国有土地权市场等。本文第一章绪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动机,从国有银行风险化解和防范和拍卖的角度指出了本文研究的实践和理论意义,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最后指出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是借助组合拍卖模型CAP1为处理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提供了新的改革思路。本文第二章主要是对涉及到不良资产、拍卖以及组合拍卖的理论和应用的国内外文献的探索,国际权威机构提供的相关数据表明了当前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严重性,高额的不良资产率远远超过了亚洲金融危机时其它亚洲国家的不良资产率;同时对拍卖方式作为资产配置的有效手段等相关文献进行了总结,回顾了“打包出售资产”的思想;另外,在大量阅读国外文献的基础上,对国外文献中涉及到拍卖和组合拍卖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文献作了简单的归纳总结,指出了拍卖和组合拍卖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说是“无所不拍”,从而为下文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时引入拍卖和组合拍卖机制奠定了基础。本文第三章首先介绍了当前我国和国际上不良资产不同的分类方法,对我国的不良资产率进行了估算并分析了不良资产的成因,说明了按当前我国“一逾两呆”的分类方式,我国的不良资产率有被低估地趋势,从而指出了当前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率过高的现实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当前的银行业稳定和国家的金融安全,探索新的不良资产处理方式已势在必行。随后,通过比较各种不同的不良资产处理机制,总结出目前我国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便是不良资产的定价问题。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它直接关系到不良资产的现金回收率和真正价值的发现。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债转股和资产证券化不适合中国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操作,无法发现原本已经很不堪的不良资产的真正价值,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不良资产的“蒸发效用”。究其原因,就是一个机制问题,因此有必要引进一种新的资产处理方式,即拍卖方式。拍卖方式能够真正地将市场机制引入不良资产处理的进程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不良资产的保值。本文第四章以拍卖的分类为基础,系统地总结了不同的拍卖类型与产品特征相对应的彼此关系,并从拍卖的作用出发,从理论上证明了拍卖应该、也有能力<WP=3>成为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首选方式;接着运用比较分析法,将拍卖方式和谈判以及协议和起诉等其它处理方式进行比较,从实践中验证了将拍卖作为我国当前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首选方式的必然性;然后,通过借鉴拍卖机制在世界各国和地区处理不良资产的成功经验,为我国采用拍卖方式处理不良资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现实依据;最后,通过简要介绍拍卖在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拍卖行中的实际应用情况,总结了拍卖在处理不良资产中已经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下一步深入探索组合拍卖机制作了铺垫。本文第五章是笔者稍有创新的一章,在对组合拍卖的胜者决策模型CAP1介绍的基础上,结合现实中不良资产拍卖的实际案例,通过构建最优化规划求解的组合拍卖模型,运用数量统计的方法,借助Excel优化软件Solver得出的定量结果,论证了组合拍卖在不良资产拍卖中的可行性,并以此案例为基础,分析了该定量模型的经济含义,真正达到了定量分析源于定性理论又最终为定性理论服务的最终目的。最后,笔者总结了本文的结论,并提出了展望,然后对本文的研究局限作了简单介绍。本文的结论有两点:首先,本文旨在为金融当局管理层提供一个新思路:即通过拍卖尤其是组合拍卖的方式来处理存量不良资产。提出将组合拍卖模型CAP1作为处理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方式的理论,并结合实例加以验证,论证了在不良资产的组合拍卖中,确实能够实现1+1>2的效果。其次,借助拍卖“三公一平”的原则,达到充分利用拍卖的价格发现功能的目的,实现拍卖方即不良资产管理当局利益的最大化,从而推动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