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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是先秦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基于对社会现实的关怀和人之本性的深入洞察,继承法家“以法治国”的传统理念,形成并全面阐述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体系,使其历来成为学术研究所关注的焦点。“法术势”三者统一、相互配合是韩非整体思想的主要特征,它的成立一方面是韩非吸取法家前辈,如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的思想精华,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对人性论、德法关系等伦理问题的思考,从而形成人性“自利自为”、“仁义无用”的道德观等思想观点,为其“以法代德”的理论走向提供了伦理依据。以往学者多因韩非崇尚严刑峻法、阴谋权术,轻视道德教育而给其贴上“非道德主义”的标签,认为其对道德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这是有失公允的。无论是从当时社会风气亟需整治的迫切性来考虑,还是道德本身具有的软弱无力性来论处,“法术势”相结合的治国方式的确在当时是君主安邦定国的利器,也体现着韩非对于“善治”、对于和谐有序的人伦关系的追求。因而本文试图从伦理学的角度,以“法术势”三者作为研究韩非思想的切入点,探究其思想的成因与合理性。基于以上的想法,本文分为如下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韩非“法术势”思想体系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来源。首先,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大变革时期,其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的变革必然带来思想领域的百家争鸣。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实际上也是时代的产物,既是顺从也是推动了大一统的历史趋势。另外,作为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思想的形成也是建立在对法家先辈思想的批判继承的基础之上,主要代表为管子、商鞅、申不害与慎到。第二章分析韩非“法术势”思想体系提出的伦理依据。由于人性的“自利自为”导致人际关系的剑拔弩张,人与人之间只剩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是韩非法治思想的伦理依据。由于“利之所在”是人们行动的唯一动机和目的,因而孔墨所谈及的仁义、兼爱在利益冲突下必然只是无益空谈。所以说,“仁义无用”的道德观成为韩非摒弃道德手段,建立、宣扬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第三章具体阐述“法术势”思想的内涵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法是“编著之图籍”,公之于众的法律条令,是用来治理臣民的基本依据;术是君主“藏之于胸中”、“不欲见”的统治臣下的手段;势是君主统御臣民所必须掌握的至高无上的权势。三者相互统一、缺一不可,共同构成韩非法治思想体系的核心,为达成“善治”的社会治理目标保驾护航,体现了韩非对社会现实的伦理关怀。第四章首先从功利主义角度对韩非法治思想形成的合理性予以讨论,并探究法治前提下其对于公私、忠孝的传统道德观念的改造。之后从正反两个角度评析韩非“法术势”思想体系的利与弊,探讨其理论价值与实际缺陷。其中,韩非对于君主专制理论的完善、传统政治伦理思想的丰富以及对中国封建政治的推动是值得肯定的。但其为实现统治目的而将尊君抑民的思想无限延伸,加之对道德、人性的偏颇认识,最终导致其思想理论过于严苛残酷,终究使其饱受世人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