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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与要求,同时也是中国政府的重要决策,这是公民与政府互动的过程,是一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两种动力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在这一进程中,公民参与行政对于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防止滥用权力;维护和增进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侵犯;推进行政法治的进程,建设民主和法治国家,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公众参与不仅体现了公民权力来自于国家权力并反作用于国家权力,而且体现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互动。公众参与通过对个体利益的整合,缓冲了行政强制力,促进了行政过程的良性运作,以实现人权、正当程序、社会公平正义、合法合理行政为价值目标。本文试图通过对公众参与概念及其宪政背景的分析,结合公众参与的内在属性和价值目标,阐明公众参与是行政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指出了我国公众参与行政法治的历程及存在障碍,探讨了我国公众参与的完善和发展途径。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公众参与的概念、特征及公众参与的宪政背景。通过公众参与的宪政考察,可以综观国家权力、行政权力分别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得出公众参与的概念:行政权力所指向的或受到行政权力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的规定,单独或群体地参与到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中,表达其利益和愿望,并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结果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的行为及其相关机制。公众参与具有主体特定性、主动性、影响性、法定性的特征。第二部分首先探讨了公众参与的内在属性。公众参与对个体利益进行整合从而集中表达,使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行政过程实现良性运作,形成政府和公众良性互动,成为在以政府强制力主导行政的社会运行模式下的一种“缓冲”机制。在内在属性的基础上,公众参与具有了实现人权、实现公平正义、实现正当程序、以及实现合理合法行政的价值目标。第三部分在对法治以及行政法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论述了行政法治与公众参与的契合。行政法治是法治的关键,公众参与与行政法治在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达到了观念、制度、运作三个层次的契合。第四部分着重阐述了在我国行政法治发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公众参与行政的发展进行了简短的回顾之后我们发现,公众参与经过改革开放己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公众参与行政的新格局。但是其在显现出逐步成熟、不可逆转之基本趋势的同时也暴露出观念滞后、渠道缺乏或堵塞、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第五部分在上一章分析公众参与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行政法治的理念,提出了从观念,制度和技术三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在观念上,行政主体与公民都应树立行政法治的理念。在制度方面要健全行政公开制度、听证制度、政府回应制度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技术上,要加强电子政务和新闻媒介的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