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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大战略任务以来,公民意识教育再次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的兴趣和热点问题。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现代转型的需要。本文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和效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的全面发展。解决问题的一项基础工作就是相关概念的厘清。本文从历史发展的维度考察了公民概念的发展脉络,认为公民不仅意味着一种身份、一种资格,更意味着一种资质,一种意识。我国公民意识包含了三个层次的内容,即由国家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构成的基础层次,由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构成的核心层次,以及社会主义意识的延伸层次。对公民意识教育与公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关系的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梳理,认为公民意识教育是公民教育的核心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领域。关起门来搞公民意识教育是不可行的。因此,需要对古今中外的教育经验进行总结。美国、德国和新加坡是世界公民意识教育较具代表性的国家,它们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在于:创造良好的公民意识教育环境;培育我国的公民文化;拓宽教育渠道,注重隐性教育;弘扬传统文化,结合国情开展教育。中国古代的道德教育、近代以来的公民意识教育,尤其是建国后的公民意识教育的开展,为我国现阶段的公民意识教育提供了重大的参考意义。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在环境建设、目标与内容、原则与途径、评估等方面亟须调整与创新。这种调整与创新的思路在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我国公民意识教育体系的构建。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阐明了构建公民意识教育体系的重要意义,从环境、目标与内容、原则与途径以及评估等四个方面探讨了构建科学合理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的问题。环境,通过宏观和微观两大层面来讨论公民意识教育环境建设问题。目标与内容,主要是围绕如何培养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好公民和积极的公民展开论述,注意到社会主义意识教育的内容和世界公民养成的目标。原则与途径,提出了方向性、人本性和生活适应性的原则,阐明了将公民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等途径。评估,则着重论述了评估原则、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三方面,初步建构了关于公民知识、公民能力、公民态度的评估指标体系。